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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免收部分时段道路客运班线客票退票手续费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0/1/24 14:01:05    浏览次数: 8419

       为全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通知,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,凡此前已购买客车票的旅客,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,免收其退票手续费,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一同办理。
       注意事项:  
      1、在宁波公运微信公众号和宁波公运电子商务系统购票的旅客(购票下单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0点前),如需退票请到各始发车站取票后在退票窗口办理退票,免退票手续费,退票时间可延长至2020年2月8日(正月十五)。
      2、在车站购票的旅客(购票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0点前),如需退票则仍旧在始发车站或购票车站办理退票,免退票手续费,退票时间也可延长至2020年2月8日(正月十五)。
       3、其他线上购票平台购票的旅客如需退票可在各购票平台办理,购票下单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0点前的也可免退票手续费。如部分购票平台无法办理,旅客也可以到始发车站取票后办理退票。
       特此公告
宁波公运
2020年1月24日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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